有句老话叫“财不露眼”,但凡中了大奖的人都是自家亲友小范围知道一下就算了,但加拿大法律则规定,得奖者必须公开身份!这就给获奖者找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甚至历史上真的有人因为不想公开露面而放弃巨额奖金!
近期奖池已经累计到5000万加元的彩票巨奖由阿尔伯塔省的一名农妇独自中得。这名农妇对记者表示:“考虑到安全问题,也为了保护个人隐私,我将采取匿名的方式进行兑奖!”而据加拿大《彩票法》规定,大奖得主必须现身兑奖,不得匿名。
进入11月以来,加拿大多期Lotto Max彩票头奖一直无人中得。而就在上周五,一位来自阿尔伯塔省郊区的农妇,却一人豪取了奖池内5000万加元的奖金。
这位农妇住在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埃德蒙顿东南约177公里的一个小村庄,名叫TRMA。这个村庄的人口只有不足500人,小到在地图上都看不到标识。但毕竟是个只有几百人的小地方,村里有人中巨奖的消息一下子传开了,很快就是家喻户晓,几乎人人都在议论此事。当地居民约翰(John)也对CTV的记者说“这种小地方,这么大的消息,只要一人听到很快就是尽人皆知。”
这位中奖者对个人隐私被干扰时分反感,一直婉拒采访,甚至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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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这位“富婆”也并不是没有透露任何信息,在媒体采访过程中她对记者说:“这次中得大奖,我会选择匿名兑奖,如果可以的话,我愿意拿出一部分奖金去完成这件事!”
目前,这份价值5000万元的彩票巨奖还未被得主领走。之前媒体曾报道过来自BC省的一对夫妇中了971万加元的彩票大奖,这对夫妇在领奖时曾申请想要匿名兑奖,但却遭到当地彩票机构的拒绝。
根据加拿大彩票法规定:大奖得主必须公开身份,领奖之后也必须召开新闻发布会,不露面将不能领取奖金。而不少加拿大媒体开始热议这一规定,并且对其他国家允许匿名兑奖,表示一定程度上的羡慕。
卑诗大奖得主 借钱给朋友鸡飞蛋打
大奖获得者不愿意公开姓名也是有原因的。毕竟无论是人情恳求还是劫匪觊觎,都可能让得奖者的日子变得非常难过。下面就有一个本省的典型例子。
BC省一名女子罗萨斯(Enone Rosas)在2007年1月6日中了649的彩票大奖,得到了416万3000元奖金。这位幸运儿原本是一名保姆,得奖后非常开心,辞掉工作,买了房,也返回她的菲律宾老家旅游。后来她的朋友托卡(Isabel Toca)向她借钱买房。四天后,罗萨斯二话不说就给托卡开了一张63万元的银行汇票,其中3万元作为礼物送给托卡,其余都是给托卡买房的无息借款。双方都同意托卡在一年之后还钱。
这位“前好友”用这笔钱买了一套70万的房子,但每年要到还钱的时候,她都答应罗萨斯明年再还,可从没兑现过。而这几年托卡因为向罗萨斯借了这笔钱,也成了“百万富翁”。因为在这将近十年里,她和她的丈夫在温哥华东区买的这套房子如今已经涨到了130多万。
在三番五次要不回钱的情况下,罗萨斯在2014年7月向法庭提起诉讼,要求托卡及其丈夫还钱。但托卡夫妇在法庭上说,这笔钱全是当时罗萨斯送给她的礼物。双方因为当时只是口头协议,没有写下书面合同,在法庭上各执一词。
经过庭审,BC省高等法庭最后裁定,虽然罗萨斯确实借了60万给托卡,但因为当时双方没有签订协议,而且罗萨斯太晚向法庭提出申诉,没有在有效的六年期限内进行追讨,罗萨斯借出的这60万元无法被强制收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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