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天津和平区法院对天津权健球员张修维醉驾一案宣判。但是细心的球迷在其中发现了蹊跷,张修维曾用名张吉轩,疑似改过了年龄。
在张修维宣判书中,张修维的曾用名为张吉轩,张修维的年龄和官方报名的年龄相同都是1996年3月13日,但是“张吉轩”却不是96年出生。其中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一份报告中显示,成都队的球员张吉轩是1994年3月13日出生,刚刚好比张修维大了整整两岁,在另一份成都市学校足球甲级联赛的报名表中,也显示张吉轩的出生年份为1994年。
如果张修维改年龄属实,2017赛季他属于U23球员,当然2018赛季就不是了。根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65条规定,会对球员更改年龄给予以下处罚:
(一) 球员:通报批评、停赛、限制或禁止转会、取消注册资格(上述处罚可并用)。
(二) 俱乐部(球队)官员: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停赛、罚款、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等(上述处罚可并用)。
(三)俱乐部(球队):1.参加中超、中甲、中乙、女超和女甲联赛的俱乐部队每出现1人次,给予至少5000元罚款,如该球队累计达到3 人次的,除罚款外,并将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、减少转会名额或禁止转会、限制引进外籍球员、扣分、取消该球队当年度所有参赛资格、降级等处罚。
2.其他俱乐部队每出现1人次,给予通报批评, 达到3人次的,参照前款处罚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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