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6日,天津河东区人民法院宣布,张鹭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10000元。
河东区法院公告:
#通报#9月24日,本院依法受理了被告人张鹭危险驾驶案件,9月26日,本院依据公诉机关建议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,对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:被告人张鹭犯危险驾驶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并处罚金10000元。
据西北望看台消息,今天下午张鹭被不透明警车押进庭审现场,其家人、律师也进入现场,球迷和群众被告知不可入场旁听。
整个庭审只进行了10分钟,张鹭家人表示对结果表示满意,“判了四个月,已经挺好了”。
庭审结束,张鹭直接上警车离开现场,未来他将在看守所铁窗度过四个月的时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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